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24]193号)《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团队申报、单位公示和推荐,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48项教学成果进行了通讯评审和现场评审,评选出2026年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16项。现予以公示。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送至教育合作与管理处416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凌玉、顾佳宁
联系电话:85098309
教育合作与管理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