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合作办学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利益,现就建立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单位“黑名单”管理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通过审批立项程序同我校合作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而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特别是未能按期支付培训费用的单位和个人,经校内办学单位确认后,均应被列入合作单位“黑名单”,实施统一管理。
二、凡被列入合作单位“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未完成履约义务前,各相关单位不得与其签订非学历继续教育协议,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
三、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执行审批立项程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并在4月30日前上报应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名单。
上报材料中应注明合作单位名称、具体实施的项目名称、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未履约事项等相关内容,报送邮箱wangdl320@nenu.edu.cn,联系人:王冬玲,联系电话:85099908。
四、合作单位“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本次申报后,请各相关单位注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已完成履约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上报并进行销号处理,对此后未完成履约义务的及时增补。我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相关信息,并请各相关单位在确定合作意向前及时同我处联系查询。
教育合作与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