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往届基础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
(一)突出育人导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注重解决问题。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三)推进理论创新。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水平、实现培养目标具有重大贡献;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突破和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一定成效。
(四)经过实践检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申报二等奖的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范围和限额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不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及合作校):
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名额不限,各学院(部)、各单位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附属中学15项,附属小学10项,附属幼儿园3项,以上推荐项目须由申报单位排序。
(三)合作学校
每所合作学校1项(项目主持人须为大学外派人员正职人员)。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需排序,WORD格式和PDF格式,PDF格式相应位置需签字盖章),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5份;
2.《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PDF格式相应位置需签字盖章),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5份;
3.成果报告,不超过8000字(PDF 格式),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5份;
4.教学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音像资料、课件及研究成果等(PDF 格式,需编制目录),纸质版A4纸打(复)印,一式5份。
(二)报送时间、方式
请推荐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周五)前,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须为每项申报成果设置一个电子版文件夹(以“学校+推荐排序+成果名称”命名),将所有成果和推荐汇总表打包压缩后以“单位名称+基础教育”命名后统一报送至fxb@nen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大学本部校区行政楼416室。
五、其他要求
(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了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二)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成果的原创性、成果团队的参与度,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申报成果须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或所在机关部处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三)严格工作纪律。教育合作与管理处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在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并将拟推荐成果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基本信息)在各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人:
王凌玉、顾佳宁:受理大学各单位、附属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申报成果
韩 聿、邹 蕴 :受理合作学校申报成果
教育合作与管理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