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的通知
作者:王冬玲   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我校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

2023年度我校组织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和职能部门。

二、编制要点

详见《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提纲》(附件1)和《<2023年高

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按照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由主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报送报告内容须经各单位认真讨论审定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各高校的年度报告将在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向全社会展示办学成果,并接受社会监督。年度报告工作也将作为监测办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参考。

2.各相关单位应按照编制要点的要求,根据所承担的具体工作逐项编写相关内容并完成数据填报,不得误填或漏填,对非本单位承担内容填写“无”即可。对应填写内容不清楚的,可向教育合作管理处继续教育管理科咨询。

3.因文字量和报送时间的限定,请各单位在编写工作中尽量以简洁、准确的文字描述相关内容,按照编制要点要求的条目逐条表述清楚事实状况和工作举措即可,对非必要的情况无需进行分析和论述。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4月12日之前

2.报送地点:教育合作与管理处继续教育管理科,行政综合楼418室

3.电子邮箱:wangdl320@nenu.edu.cn

相关单位须同时报送《2023年度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和《数据采集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联 系 人:王冬玲

联系电话:85099908

附件:1.《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提纲》

2.《<2023年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

教育合作与管理处

2024年4月3日

上一条:2024年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信息公示(二) 下一条:关于2024年我校教职工子女申报入附校学习现场报名的通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合作与管理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综合办公楼416室     邮编:130024